6月2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更进一步前进商业服务业用房去库存的意见》。意见认为,对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小、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认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同时,对于已转让或拨给、已研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应以仍然调整为居住用地。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得知,文件中的五大意见,是出于了解前进三去一叛一调补工作任务的实施、石家庄商业办公用房库存较多、消化周期较长的现状明确提出的。
意见中提到,须要更进一步合理安排商服用地供应规模和时序,调控土地供应节奏;以石家庄房地产市场长年、身体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城市规划拒绝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制订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必要减少商服用地供应总量。对调查数据表明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小、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及时根据调查结果确认新建项目中的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例,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
对于已转让或拨给、已研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应以仍然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并未转让或拨给、并未研发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如坐落于新的客站、杨家火车站、北站等区域规划的商业服务业核心区,应以仍然调整为居住用地。对于调查数据具体商业服务业用房库存较小、消化周期较长的区域,在符合环保、日照、公共设施设施等涉及拒绝的前提下,容许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申请人调整为居住于或其他用地性质,并融合控规动态确保方案合理确认调整比例,调整为居住用地的比例最低不不应多达原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的70%。调整后,国土部门适当调整土地出让金。
已供地的商业办公项目、已研发的商业办公设施,减慢预售许可办理速度,以增加上市量,增大市场库存量;已办理预售许可、不动产注册的,希望谦和物业展开经营出租,或发展其他功能。此外,希望利用现有的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建筑发展大众创业、互联网+等国家政策反对的新兴产业及养老康复、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产业。对于商业办公类建筑,更改用于功能后仍为民用的建设工程,申报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时,仍然新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工业仓储类建筑,更改用于功能为民用的建设工程,且符合涉及环评、安评拒绝,规划部门开具涉及意见后,再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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